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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24-2025年校级结题验收的通知

时间:2026-03-18 10:54 来源:教务处浏览:

各行政部门、二级学院:

为使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规范有序,按照省市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,根据各课题申报立项时所确定的课题研究期限,科研处将按期组织开展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2024-2025年校级课题结题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
1.2024-2025年校级课题;

2.2024年以前的校级课题,请一并提交结题材料,如本次未结题,将自动撤项,被撤销项的申请人从撤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校级科研项目。

二、结题申报时间

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413日至15日,请积极准备结题材料。

三、结题材料要求

校级课题负责人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主体责任。

(一)纸质材料

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并按顺序装订成册(胶装)。如下:

1.封面(蓝色硬质封皮,附件1)

2.目录

3.课题申请书

4.课题立项公示

5.开题报告书

6.中期检查报告

7.中期检查表

8.结题鉴定审批书、成果鉴定意见表及研究总报告

9.研究报告和科研成果都需提交查重报告(需知网查重)

10.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(含封面、目录、正文),如佐证材料为已出版论文,需提交国家新闻总署和三大网站查询页

(二)电子文档材料

应建立文件夹,以“项目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”命名。还此外,包括纸质材料相对应的电子文档(Word+PDF)。

四、结题材料报送方式

1、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教务处;

2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
联系人:张璐芳(18886308073)

关于组织2024-2025年校级结题验收的通知(图1)2024-2025年校级课题结题材料原件.zip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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